BlockBeats 消息,9 月13 日,根據The Block 報道,美SEC 在對Binance 提出的修訂訴狀中的腳註中表示,當提到“加密資產證券”一詞時,它並不是指加密資產本身,而是指銷售這些資產時的一整套合約、期望和理解。實際上,SEC 只是將這一術語作為一種「簡寫」。
SEC 也聲稱一直持有此立場,並提到在對 Telegram 的案例中也有類似的補充說明。然而,為了澄清問題,該機構表示今後在對 Binance 的案件中將避免使用這種簡寫,並且「對任何造成的混淆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