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美國補稅追到 6 年前的錢包交易所了?四層拆解 IRS 新表格》
原文作者:叮當,Odaily 星球日報
近日,美國國稅局(IRS)在加密稅務稽核中啟用了一份新的調查表格。
這份表單的全稱是「List of Digital Asset Platforms, Wallets, Services, and Products Used (Individual Taxpayers)」,要求納稅人逐項披露自己曾經使用過的加密平台和工具,納稅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後大約四周內完成並簽名返回。
這個表單分為三部分:
一是交易平台,現在列出了超過 100 個大小不一的加密交易平台,例如 Coinbase、Binance、Kraken、Gemini、OKX,即便是已經破產的 FTX 也在列,收到表格的納稅人需對每個平台標註「是」或「否」,並提供使用細節,如帳戶 ID、交易歷史等;
二是要求披露所有自托管錢包和托管錢包,包括 MetaMask、Ledger、Trezor、Trust Wallet 等。如果納稅人曾使用 MetaMask 等錢包與 DeFi 協議互動,如 Uniswap、Aave、Compound 等進行借貸、流動性提供或跨鏈橋接,同樣需要披露;
三是納稅人需簽署聲明,確認所提供信息完整且準確,並在偽證罪責任下承擔後果。這意味著,如果未來稅務機構發現信息存在遺漏或錯誤,這份文件本身就可能成為法律證據。
不少人看到這份問卷後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美國是不是突然開始追查加密稅務了?
但其實不是,如果把時間線往回拉,就會發現,這並不是一場突然降臨的監管風暴,而是美國稅務體系在過去幾年裡一步步推進的結果。今天的這張調查表,其實是稅務部門在已經掌握了部分信息之後,讓納稅人在補齊剩下的拼圖。
2017 年,美國國稅局向聯邦法院申請了一份被稱為「John Doe 傳票」的調查令,要求美國最大的加密交易平台之一 Coinbase 提供用戶交易數據。所謂 John Doe 傳票,是美國稅務調查中的一種特殊工具。當 IRS 懷疑某一類納稅人群體存在未申報收入時,可以在不知道具體個人身份的情況下,要求第三方機構提供相關數據。在最初的申請中,稅務部門希望 Coinbase 提供 2013 至 2015 年間約 50 萬名用戶的交易記錄,包括帳戶信息、交易歷史以及資金流動情況。Coinbase 隨後對這一請求提出法律抗辯,認為範圍過於寬泛。最終經過交涉,提交給 IRS 的,是 約 1.3 萬名用戶的帳戶信息,這些帳戶的共同特徵是在調查期間交易金額超過了 2 萬美元。
儘管規模遠低於最初的 50 萬用戶,但在行業內部,這起事件仍然被視為一個重要的監管轉折點。因為它傳遞出一個非常明確的信號:美國稅務機構已經開始把加密交易平台視為稅務信息的重要來源。
在傳統金融市場中,券商本來就承擔著類似角色。但在當時的加密世界裡,很多人仍然認為交易平台只是技術平台,而不是金融基礎設施。
在 2019 年,美國納稅人在填寫 1040 個稅申報表時,第一次看到一個新的問題:在本年度中,你是否收到、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過任何數字資產……
真正改變納稅規則的,是 2021 年的《基礎設施投資與就業法案》時,在這項法案中,國會首次將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納入稅法中的「經紀人(broker)」定義,并要求相關平台在未來向 IRS 報送用戶的交易信息。
這意味著什麼?
在傳統金融市場中,股票券商需要向 IRS 報告投資者交易信息,使用的稅表叫 1099-B。通過這些數據,稅務系統可以自動核對投資者是否申報了相應的資本收益。而在加密市場,這種機制长期是缺失的。
很多交易發生在全球不同的平台上,資產可以在幾分鐘內從交易平台轉移至錢包,再進入鏈上協議。稅務機構往往只能依賴納稅人的自我申報。後經過數年的規則制定與行業鋪陳,這一制度最終演變成了一張新的稅表——Form 1099-DA。
按照規則,從 2025 年起,符合條件的數字資產經紀商需要記錄用戶的數字資產處置行為,並在 2026 年報稅季向用戶和 IRS 同時發送交易數據。報告內容包括:賣出金額、交易時間和數字資產類型。
美國監管機構第一次開始系統性地收集加密交易平台的數據。但加密世界的大量交易,其實並不發生在交易平台。
如果換成一個普通加密投資者的視角,這套體系的運行可能是這樣的:
假設在過去幾年裡,你在 Coinbase 買過比特幣,也在幾家海外交易平台交易過山寨幣,還把一部分資產轉入 MetaMask,用來參與 DeFi。某一年報稅時,你在 1040 表格的數字資產問題中勾選了「是」,但申報的資本收益並不多。也許兩年後,你會收到 IRS 的一封稽核通知信。信中要求你在 30 天內提供交易記錄,並附帶一份調查問卷,列出你使用過的交易平台、錢包以及鏈上協議。
看起來像是一次突然的調查,但在很多情況下,稽核人員手裡其實早已掌握了一部分數據。如果把這些信息來源拆開來看,IRS 用來重建加密資產流動路徑的數據,大致可以分為四層。
隨著 1099-DA 報告制度逐步落地,越來越多中心化交易平台開始像傳統券商一樣向 IRS 報送用戶交易信息。只要用戶在平台上賣出加密資產,這筆交易就會被記錄為潛在的應稅事件,並進入稅務系統。
交易平台之所以成為監管體系中的關鍵節點,很簡單,因為它們掌握著最重要的一件東西:用戶身份信息。在 KYC 體系下,交易平台不僅知道你的錢包地址,也知道你的真實姓名、住址以及銀行帳戶。
當加密資產與法幣發生交互時,例如銀行轉帳進入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提現回銀行帳戶,資金流動往往會在銀行系統中留下清晰的痕跡。這些記錄雖然無法直接顯示鏈上的交易細節,但可以幫助監管機構確定資金進入和離開加密市場的時間與規模。IRS 在過去幾年裡多次通過 John Doe 传票向交易平台和金融機構調取用戶數據,這些記錄往往會成為進一步調查的線索,可以幫助 IRS 判斷資金來源和去向。
第三層,則是鏈上分析。IRS 長期與區塊鏈分析公司合作,例如 Chainalysis 和 TRM Labs。通過地址和交易路徑分析,這些工具可以逐漸建立起鏈上資金流的關係網絡。如果某個錢包曾經與交易平台帳戶發生過資金往來,那麼這筆交易就可能成為身份綁定的關鍵節點。一旦一個地址與交易平台帳戶建立聯繫,鏈上分析工具就可以通過地址關聯、交易模式以及資金路徑,逐漸識別出更多屬於同一用戶控制的地址群。
第四層,就是我們現在在討論的審計問卷。在實際審計中,IRS 人員往往會根據已有數據提出更具體的問題,例如是否使用過其他交易平台?是否持有自托管錢包?是否參與過 DeFi 或海外交易平台?它的作用並不是從零開始收集信息,而是查漏補缺。當交易平台報告、銀行記錄以及鏈上分析已經拼出一部分資金流路徑時,問卷可以迫使納稅人補齊剩餘的拼圖,並在偽證罪條款下確認信息的真實性。
當這四層數據被逐漸拼接在一起時,一張關於加密資產流動的稅務地圖就開始慢慢浮現出來。
在這套體系中,最重要的數據入口往往是中心化交易平台。無論是 1099-DA 的交易報告制度,還是過去幾年 IRS 通過 John Doe 传票獲取的數據,本質上都圍繞著同一個節點展開——那些掌握用戶身份信息的交易平台。
但問題是,加密世界的交易並不只發生在交易平台。在很多情況下,交易平台只是資產進入加密市場的入口。一筆資金可能先在交易平台完成買入,然後在幾分鐘之內被轉入自托管錢包,再進一步進入鏈上協議參與借貸、交易或衍生品操作。此後發生的交易行為,往往已經不再依賴傳統意義上的帳戶體系,而是透過自動化做市商、鏈上衍生品協議或其他去中心化應用完成。
也正因為如此,當中心化交易平台逐漸成為稅務信息的重要來源時,一個新的問題自然會浮現出來:如果監管體系越來越依賴這些平台提供交易數據,那麼使用者的交易路徑會不會隨之變化?
在現實市場中,交易路徑從來不是固定的。流動性深度、交易手續費、監管環境,甚至隱私需求,都會影響使用者選擇在哪些平台完成交易。當某一環節的成本或透明度變化時,市場參與者往往會自發地尋找新的路徑來重新平衡這些因素。
在這樣的背景下,也許一些完全運行在鏈上的交易協議,可能會被重新審視。例如 Hyperliquid 這樣的鏈上衍生品平台,它們並不扮演傳統意義上的「經紀人」角色,是一組部署在區塊鏈上的交易規則,而不是一家能夠向稅務機構直接報告使用者交易數據的公司。
在這些協議中,交易記錄依然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在鏈上查看每一筆交易的發生過程。但與中心化交易平台不同的是,鏈上地址並不會自動綁定到某個具體的身份主體,至少在技術層面上,它們並不會天然對應到某一個可以向監管機構提交報告的節點。
也正因為如此,當監管體系越依賴中心化平台提供數據時,不同基礎設施之間的監管可見度可能會呈現出某種差異:交易行為本身依然透明,但身份信息未必同樣透明。
這種差異是否會改變未來加密市場的交易結構,現在或許還很難下定論。但可以確定的是,當稅務規則開始逐漸深入加密經濟時,市場參與者也一定會重新評估不同交易路徑之間的成本、風險與透明度。
隨著 IRS 獲得的數據越來越多,一些美國投資者或許開始擔心:如果稅務機構能夠看到歷史交易,我是否需要為過去多年的加密盈利補稅?
從法律層面看,倒也不必過分擔憂。因為美國稅務體系通常遵循所謂的追溯期限。在正常情況下,IRS 可以稽核過去三年的報稅記錄;如果認定存在大額漏報收入,追溯期可能擴大到六年;而只有在被認定為稅務欺詐的極端情況下,追溯期限才可能被取消。
而且,在實際審計中,IRS 並不是隨機尋找目標,而是優先關注一些明顯存在統計異常的帳戶。根據稅務顧問的經驗,數字資產審計往往集中在三類人群身上。
第一類,是在 1040 報稅表數字資產問題中勾選「是」,但申報交易活動極少的納稅人。這種情況在數據上會形成明顯矛盾,因為勾選「是」意味著承認參與過數字資產交易,但稅表卻幾乎沒有相關收入記錄。
第二類,是 1099-DA 報告與納稅申報表不匹配 的帳戶。如果交易平台報告用戶賣出大量資產,而稅表中申報的資本收益明顯偏低,這種差異往往會成為系統提示的重點。
第三類,則是 2017 至 2021 年牛市期間的高頻交易者。在那個階段,加密市場經歷了數次價格暴漲,很多投資者進行了大量交易,但未必完整申報所有收益。
因此,稅務專業人士提醒,在填寫審計問卷時需要格外謹慎。漏報歷史平台可能引發進一步審查,而過度披露新的鏈上活動也可能為審計人員打開新的調查線索。因此,在簽署文件之前諮詢熟悉數字資產的稅務律師,通常被認為是更穩妥的做法。
從稅法角度看,加密資產的納稅義務其實並不是新鮮事。IRS 早在 2014 年就已經將數字資產定義為財產,相關收益一直需要申報。
但隨著稅務體系逐漸完善,它可能正在悄悄改變加密市場的結構。對於大型機構而言,這種變化更多體現在合規成本上。基金、做市商或上市公司通常擁有完整的會計與審計流程,因此新的報告制度更像是一套額外的數據對賬機制。
但對於許多個人投資者來說,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尤其是那些在多個交易平台、錢包和鏈上協議之間頻繁操作的用戶,他們過去習慣於依靠分散的帳戶結構來管理資產,而現在,這些看似分散的交易路徑正在被逐漸拼接起來。
如今,不僅是美國的 IRS,英國的 HMRC、澳洲的 ATO 還是加拿大的 CRA,也都在逐步加強對加密資產交易的申報要求,並由此催生出了一整套專門的加密報稅軟件生態。

圖片來源:XT 研究院
稅務規則進入加密經濟,本身也是監管體系正在經歷的一場緩慢而持續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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