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從理論到代碼的 Web3 生產力革命:ChatGPT 實現 DAO 的無投票治理機制》
原文作者: VION WILLIAMS (Wechat:Z10850)
本篇文章大概是目前 ChatGPT 的測試玩家,首個從理論探索再到代碼設計的深度文章。這篇文章的創作過程中部分引入了 ChatGPT 進行輔助創作,並基於 ChatGPT 進行了業務設計的策劃協助,最後演示了一個案例以及提供了本次演示的咒語本。
文章通過對 DAO 的無投票治理機制的理論探索,業務設計,功能設計再到代碼撰寫,展示 Web3 與 AIGC 結合的未來工作模式。最後,這篇論證了一個事實,ChatGPT 將幫助原創深度內容的創造者,邁入職業生涯的新臺階,ChatGPT 與 Web3 的結合,是內容創作者與產品開發者的黃金時代。
Best wishes!
在 LX DAO 投一個棄權票時,多次跳轉交互確認,觸發我繼續思考之前尚未深度思考的一個命題,無投票治理機制。
隨後在 DAOs to World 社羣發起了一些討論,截取了部分討論內容,用於表明爲什麼無投票治理機制,是當前 DAO 領域值得探索的命題。

總而言之,投票動作並不等於民主自治,投票動作只是民主自治政體的一種可選項治理手段之一。
儘管投票治理是 DAO 默認的治理手段,然而我最近在探索的 Web3 品牌市場方案中,假設 DAO 模式在 Web3 品牌市場的大規模落地應用,除了助記詞難題,DAO 的投票難題也是一個阻礙規模化的大問題。
解決一個問題的方法有很多種,直接繞過這個問題也是一種方式,所以不妨大膽假設,不需要投票的治理機制是什麼樣的?是否有可能性與合理性的成立條件。與其討論提高投票率,降低投票門檻,不如直接從根源思考投票的必要性,難道一個組織脫離投票決策就無法運轉?難道投票制是體現民主的唯一方式且必不可少的方式?
但是在此之前,我也想簡單提一句,爲什麼 DAO 在 Web3 興起沒多久就隨熊市轉入冷寂狀態,核心關鍵在於 DAO 領域受制於雅典民主的歷史侷限認知,受限於投票治理造成的去中心化與中心化治理悖論中,在反覆遊離的探索中反而困住了創新的腳步。
Defi DAO 的本質是基於股東資本的自治,而項目+社區的 DAO 則不得不面臨公共治理難題,目前 DAO 領域尚未發展出屬於未來社會的新型民主制度,這是 DAO 領域在社會理論層面需要攻克的命題。
所以,我們就從理論出發,從雅典民主開始,探討民主社會的理論依據,從歷史中汲取 DAO 的民主制建設經驗。
我們執着於雅典民主的人人投票治理機制,雅典民主確實也創造了一個歷史書上所記錄的美好理想城邦,並從歷史上被廣泛傳頌。但如果要實現雅典民主的這一治理模式,那麼我們還是很有必要,理解雅典民主的創建與運轉機制。

雅典民主的成立需要具備幾個關鍵條件,雅典公民首先是一個政治共同體,該共同體遵循着相同憲法與道德法律,其次,雅典公民有着完整的公民身份保障,從示意圖中可以看到,雅典民主的治理的基礎模式。民主治理是一個系統性工程,而不是體現在一個投票動作就是民主。
雅典人每當做出重大政治決策時,都必須在一大羣公民面前進行公開討論,隨後再進行集體表決,從公開討論與集體表決的決策程序,通常對於全社會都有約束力,雅典人作爲崇尚智慧的民族,深刻秉持着基於集體智慧下羣體決策更加正確的信念。
1,普通雅典人的天生能力和正式教育作爲古代雅典知名的政治家與演說家——埃斯基涅斯,曾經公開宣稱,雅典人天生就比其他民族更有頭腦,因此自然能制定更好的法律。某種程度上雅典人對集體決策的信任,是因爲雅典人認爲自己的比其他民族更加聰明,這是一種智慧的優越性,所形成的集體認同。當然,且不說雅典人是否真的天生聰明,但普通雅典人能夠通過正規的學校得到了強化,雅典的教育環境也薰陶了雅典人從小對集體決策的智慧。
不得不說,雅典人對集體決策的信任,其實是需要經過漫長教育的事情。而對於華人 DAO 而言,華人的教育經歷中的集體意識,強調的是服從與團結,而不是集體智慧的信賴。這從根本性上是有所區別的。
2,政治實踐中的教育雅典公民擁有豐富的政治實踐的教育。例如《民主雅典的精英與大衆》中所提到的,「公民對民主政體的最初的正式體驗,是在所屬的坊社中被帶到坊社成員面前、由後者表決給予他公民權的時候。坊社的政治結構,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以城邦政體爲藍本的」,訪社公民大會,就是伍德黑德所說的「公共決策和責任」的「基本原則」的試驗場。」
事實上,雅典公民存在一個分層式的參與治理的試驗場,公民獲得了與不同羣體打交道與合作的機會,這個試驗場使得公民得以廣泛而密切地觀察民主政體的全方面,培養了公民自治的基礎素質。
3,城邦制度的規範作用城邦制度規範的作用,不僅僅是雅典公民所遵循的公共規範,更是雅典公民心中的信念,這些信念是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核心。雅典公民深信美好的城邦纔會有美好的生活,維護並改善城邦的風氣是雅典公民應有的德道責任。城邦的風氣要體現在城邦的制度上,並得到制度的維護,即城邦制度要成爲良好道德的反映。
雅典公民深信城邦制度有助於提高公民的素質教育,並且爲公民的道德行爲起到良好的規範作用。法律必須儘可能地公平與民主,公民大會和民衆法庭做出的決定有強力的教化作用,因爲好的決定會使全體公民變得更好,壞的決定則會使之變化。試想一下,加入公民大會與民衆法庭在特殊案例的裁決中,使得賣國者得到了財富與榮譽,而爲了公共利益而貢獻個人財富的正直人士被虧待,那麼有可能將會導致每一個公民變壞,進而破壞了城邦的美好氛圍。
4,羣衆的智慧雅典人民對集體決策的信任,是建立在一個大羣體的集體智慧,大於其組成部分的智慧這一前提條件,而且這一觀念也是雅典政治意識形態核心的平等原則之一。若進一步挖掘其深層邏輯,那麼對集體智慧的維護,是對政治意識的維護,而對該政治意識的維護,又是對其自身所擁有的作爲公民權利的捍衛。
顯而易見的是,雅典民主在發展的進程中,是充滿着對立性的辯論。事實上,儘管柏拉圖是雅典學院的創始人之一,但對民主的看法並不是很證明。柏拉圖明確反對由缺乏專業技能與教育經歷的個人組成決策的羣體,柏拉圖認爲,由缺乏政治才能與知識的普通公民執行着集體決策的裁決,加上各種雅典訴至政治訴求的演說術,反而容易導致民主成爲一種混亂而無序的政治制度。而雅典的其他精英演說家則認爲不管如何,大衆擁有鄙視專業研究的權力,大衆纔是正確政策的最佳評判者,因爲這正是平等的來源。
演說家訴諸於特定羣體的集體智慧,是建立在雅典人普遍信任知識,經驗和公民整體判斷力的基礎之上。雅典的演說家和陪審員們強調了集體智慧在於個人知識之上的意識形態,大衆的集體智慧必須是最終的主宰者,而不是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裏。
雅典人的法律是羣衆智慧的具體化,法律是大衆集體智慧的化身,既不是外在於人民意見的東西,也不應該是對人民意見的制約。法律被雅典人認爲是對人民最珍視的、經過時間檢驗的一些理想的不完整表達。事實上,雅典人的智慧是雅典人的法律的解釋語法,往往是集體智慧的邊界決定了法律的尺度。
5,演說家與演說術民主政體的維持有賴於公民人口之間的意識形態一致,雅典民主活動存在各種厲害的政治演說家,我們可以明確地看到,演說家在集體智慧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演說家通常掌握高超的演說技巧獲取大衆的認同,通過向大衆演說與辯論,使得大衆達成立場與意識的一致,進而推動相關決策的裁決。
而基於政治訴求的演說術是一把雙刃劍,演說家的詭辯與演說術的修辭,使得演說成爲危害雅典民主的因素之一,因此善於詭辯的政治演說家往往從觀念思想上,改變大衆對己不利的認知。而在現代資本主義的民主國家中,我們可以經常看到大財團通過政治資助進行遊說,推動有利於自身商業的政策,這些都是古代雅典演說家的現代化版本。
*引用自《民主雅典的精英與大衆》
雅典民主的衰落是多種因素的,然而雅典民主的治理制度是具有歷史的參考價值的,DAO 領域的從業者在談論雅典民主的時候,必須加上歷史性的前提,否則將古典時期的民主制度放到現代社會的組織上進行討論,是有失偏頗的。我們需要在歷史的前提下,探討其民主制度的起因與後果,分析其制度的創建與運作機制。
事實上,投票並不是雅典民主的核心,雅典民主制度的建立依賴於希臘城邦所沉澱的歷史條件,各種因素在如今的現代社會中都不具備可複製性,唯獨那個顯而易見的,浮在表面的投票動作被冠上民主的象徵,成爲當代民主政治的營銷符號。
從操作手段上,雅典民主通過法律的制定、執行、審覈,確保每個公民的權利與自由,防止權力的濫用與惡意操作。雅典民主制度通過選舉、提案、投票等方式,讓公民積極地參與到社會治理。這些手段也是我們當前在 DAO 治理中的常見手段。
事實上,治理手段是信仰的表達形式與功能服務,雅典民主的內核是源自對集體智慧的信賴,而柏拉圖的哲學王是雅典民主治理的最高崇拜,一個超越集體又代表集體的智慧象徵。雅典民主崇尚思想的自由且多元,主張對不同觀點的碰撞與融合,以包容的心態進行辯論,讓更多的思想融入到社會秩序的治理之中,由此形成一個充滿智慧結晶的希臘城邦。
智慧是雅典人的最高信仰,由此才衍生出繁榮的文化與民主的社會。若雅典民主的內核不是對智慧的崇尚,而是對強大武力的崇拜,那麼就會成爲斯巴達這樣以軍事爲主城邦。
我們迴歸到我們對於 DAO 的基礎定義,基於區塊鏈網絡並通過智能合約實現治理的數字化組織。如果拋開智能合約與鏈上治理,那麼 DAO 的提案-投票的民主動作在 Web2 時代也能執行,但我們卻不可能認同這樣的組織爲 DAO。在我們當前的這個 Web3 時代,我們真正信賴的是鏈上的智能合約,而不是集體的智慧。
POW 是數字勞動力的可信證明協議,其不可篡改的勞動記錄形成了集體對公共賬本的信任,這是 DAO 的內在信仰核心,這裏並不存在我們對集體智慧的信仰。正是我們混淆了治理手段與內在信仰,導致了業內對 DAO 的治理框架無法翻開到新的一頁。
從社會協作的角度上來做,智能合約的功能作用纔是 DAO 民主的核心邏輯,這是不同於雅典民主的核心邏輯。其次,從社會制度的角度探討,DAO 的民主性質,到底是資本主義民主,還是社會主義民主,又或者是共產主義民主... 性質是一個根本性問題,決定了 DAO 民主的未來走向,決定了 DAO 將來如何塑造未來的社會形態與制度呈現。
事實上,儘管個人主權思想在加密世界中涌動,但個體的權利來源於集體的賦能與約束,缺乏集體賦能的個人權利是遊離在社會體系之外的,缺乏社會保障的個人權利無法經過流通交換而成爲個人社會資產的積累。
我認爲 DAO 的社會制度的根本性質,是主權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這一觀點源自我認爲的,Web3 的數據所有權迴歸運動與對科學社會主義的辯證性繼承。主權社會主義是基於數字社會的數字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革命,這場革命的意義在於,將互聯網用戶從數字資本主義的中心互聯網平臺中解放出來。


基於 Web3 的 DAO,涉及到對生產活動與生產資料的產權關係,不僅僅是以資金層面的治理關係。Web3 的 DAO 概念,就是以實現社會活動的自治組織,這些社會活動包含生活與工作,整個發展路徑趨向於包含無限接近現實社會活動。
DAO 的概念需要進行區分,而本文所討論的 DAO 類型,就是基於 Web3 界限內的 DAO 概念,該概念中對 DAO 的認知趨勢爲數字社會形態的構成單元,或者說構成 Web3 社會網絡的基本單元。

在分層治理中,不同層次的 DAO 成員擁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這種平衡可以保證治理機制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各個層次的權利與義務都是基於智能合約進行規範的,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爲操控,保證治理過程的公開透明性。同時,各個層次之間可以通過適當的激勵機制進行協調,也保證治理過程對不同層次的 DAO 成員進行合理的賦能與約束。
其中,DAO 的約束與賦能是基於智能合約來實現,極大程度上規避了腐敗現象的出現,不同層次關係的治理權力差異往往是腐敗的根源,而正是鏈上智能合約過濾掉了儘可能的人爲干涉因素。而古典民主時期,是無法避免這一過程的人爲干涉所造成的影響。
DAO 賦予我們的真正主權能力,是掌握基於智能合約,實現對生產關係的定義與確權能力,進而實現基於 DAO 的國庫實現對資產的保護。而過去這一能力的達成必須依賴於權威的中心解構。參與投票是獲得參與公共治理的權力,是有別於自定義生產關係並進行確權的。
參與權是古典民主的手段,定義權是數字民主的靈魂。
我們可以分別從兩種不同的視野分析,誰纔是真正代表個人主權的迴歸
過去——提案者需要撰寫一個文本表達的提案,DAO 的內部社區投票通過,執行方案由工程師創建智能合約,並建立鏈上生產關係進行自動執行;未來——提案者直接通過自然語言發起一個智能合約提案,面向 DAOs 網絡進行廣播授權,AI 策略協助篩選提供最優匹配;
在未來,每個人都掌握了自定義合約編程的能力,背後的深刻含義是掌握了主動構建鏈上生產關係的能力。智能合約賦予了每個人定義與確權生產關係的能力,個體之間持續形成協作關係的定義與確權,形成一個基於智能合約所構成的區塊鏈網絡,使得我們得以實現鏈上大規模協作。
一個基於個人主權價值理念而構建的開放式的 DAOs 網絡,形成了一個符合人類共同發展意願的全球協作網絡。基於 Web3 網絡的民主,事實上也意味提出一種新的全球化民主的方案,而不應該是僅僅侷限於小國寡民的民主制。
balaji 對網絡國家的定義是:網絡國家是一個高度一致的在線社區,具有集體行動的能力,可以在全球範圍內衆籌並最終獲得已存在國家的外交承認。儘管我不一定認可這一理論,但這一理論背後支撐觀點一致的,即主權網絡的形成,這就是 DAOs 網絡將在全球範圍所形成的主權社會主義民主制。
由於 DAOs 網絡中的個體差異,也必將導致 DAO 構建關係的能力差異,因此將形成一個具有分層結構與差序格局的網絡系統,這將會是符合客觀事實的常態。對這一常態的承認並不代表 DAOs 網絡是一個充滿不平等的主權民主網絡,而是真正面對個體的能力差異,實現求同存異的共同發展關係。
由於差異性特徵的存在,分層治理與差序鏈接在 DAOs 網絡是存在必要性與合理性的,DAOs 網絡不是一個類似信息互聯網的扁平傳播網絡,事實上,信息互聯網的扁平化是其呈現的功能,但從理念上缺失僞命題。從今天回顧信息互聯網的發展,氾濫的信息造成的噪音持續造成對大衆的污染,對信息的甄別逐步形成一個高門檻的技能。扁平結構的互聯網加速了兩極差異的演化。
ChatGPT:
既然 DAO 是作爲人類新一代的協作組織形式,我們對 DAO 的期望是它能夠實現比傳統組織更優的生產效益。DAO 的民主制度只是爲了實現這一目標而存在的輔助手段。例如,DAICO 範式類型的 DAO 具有在全球範圍內高效的募資能力,雖然存在一些不足與風險點,但這一能力是傳統金融機構所不具備的,甚至可能永遠都不可能具備。

我們對於 DAO 的追求,是一個相比於傳統組織,能夠實現更高效的整合網絡資源與配置社會生產關係的協作組織,因此我們需要定義 DAO 的生產飛輪模式,用於直觀上指導我們如何提高 DAO 的生產效益。
DAO 的生產飛輪應該包含以下幾個特點 1,線程協作:單線程還是多線程,進入無障礙的高速通道;2,減少打斷:無論是投票交互,還是其他審覈,都是在增加環節;3,正反饋:支撐執行過程中的反饋與激勵;4,即時調優:基於鏈上網絡可以進行即時性的調整與優化
我將以上這段話發到 ChatGPT,得到了一些不錯的建議



在一個項目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反覆存在大量的需要確認的投票動作,那麼是極大地影響生產效率。因此,應該按照項目制定義好執行規則,以及儘可能的潛在判斷邏輯與應對方案,並整合業務決策模塊中。那麼對於角色單位而言,基本上就形成了以執行單元爲執行路徑,決策模塊進行執行輔助,得以完成高效率的線程工作。
其中,決策模塊可以引入 ChatGPT 這樣的 AI,進行預定義規則的即時判斷,避免任務執行過程存在大量的中斷節點。決策模塊的引用,意味着投票交互的頻率降低,甚至在業務執行過程中不需要參與投票。
前期:基於成員網絡的篩選
中期:基於業務網絡的優化
後期:基於協作網絡的執行
從最基本的執行、決策、角色作爲三組智能合約開始,我們通過建立一個啓動與驗證可行性的 DAO,該 DAO 由一小部分專家成員構成,通過專家成員實施對一個項目組合約的搭建與測試,並篩選出經過驗證可行的智能合約組,進入業務網絡。
在業務網絡中,我們從最基本的智能合約開始驗證對業務的適應性,並從中進行相關需求的完善。例如,我們圍繞三組基礎的智能合約進行 DAO 的飛輪模式運作,爲了降低打斷與信息同步,我們發現了決策模塊需要新增一個知識系統,用於積累共同的經驗知識,並基於業務協作的過程發現的問題,逐步建立基於知識系統的風控機制,由此,我們的業務架構,經過業務網絡的優化,形成了至少 5 個維度的業務
業務執行單元
業務角色單位
業務決策模塊
業務知識系統
業務風控機制
隨着業務網絡的優化與完善,持續建立了相對完善的 DAO 生產力飛輪業務架構, 業務的成熟就意味着大規模的落地應用執行,因此我們可以基於 DAO 的互通性協議,將這套業務合約部署在整個 DAOs 網絡當中,實現大規模的應用執行。
正是基於上文所說的分層治理架構的成立,我們才得以有所依據,構建一個具有分層架構的異步協作的業務共創網絡。
關於 5 個業務介紹與之間的關係,我將解釋交給 ChatGPT

正如演說與辯論是雅典民主生成秩序的互動結構,而基於智能合約人機交互的業務生產互動結構,則形成了 DAO 治理機制的互動結構。一個 DAO 的創建是從零到一的開始,所以早期治理秩序是基於社會互動而共同生成的,而不是通過提案-投票的方式進行治理秩序的完善。互動結構是生成社會秩序的關鍵,我會在下一篇文中進行詳細的講解。
正如上文提到的,由於分層結構與差序格局的 DAOs網絡特徵,因此治理機制的規則建立,也應該包含是三個維度的規則建立。
元規則
公共規則
自定義規則

對應上文提到的異步協作的共創網絡,元規則由早期的專家成員進行制定,公共規則由業務網絡的業務成員制度,而自定義規則則是在協作網絡中,參與人員根據自身的需求進行自定義機制的創建,即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創建一個智能合約丟到 DAOs 網絡當中,進行鏈上協作的自由撮合。基於 DAO 的生產力飛輪的業務決策模塊,對自定義合約進行審覈與匹配。
因此,我們改變了提案-投票的 DAO 治理機制,由 ChatGPT 爲我們提供了可以基於自然語言,對智能合約進行需求撰寫、自動創建與鏈上部署的自動化能力。隨着我們在鏈上協作的深入,我們自定義的初始合約,也將逐步形成一組合約,多組合約,又進一步將多組合約併入到一個大合約集羣分類,並定義爲特定的合約模塊,用於處理特定的業務需求。而隨着業務複雜度的增加,又將需要一套智能合約的調度系統來協助我們高效地應對 DAOs 網絡協作中的工作任務。
在自定義的智能合約組中,每個人的執行單元在決策模塊的評估審覈中,就被賦予了相應的治理條件,每個人都將得以帶着任務目標、執行規則與合作權限參與到 DAOs 網絡的協作,最終形成一個自下而上涌現的開放式的大規模自由協作 DAOs 網絡。
總而言之,DAO 的治理機制依賴於治理秩序的形成路徑,治理秩序的形成是網絡共創的結果,AI 在決策模塊中扮演了裁判與教練的角色,而隱藏在公共規則與治理規則之下的元規則,以底層協議的形式扮演了 DAOs 網絡的無人可干涉天道系統。
我們暫且引入 DAO OS 這一概念,作爲本文所提到的 DAO 相關業務的底層支撐系統,用於實現 DAO 的生產力飛輪構建,DAO 的業務模塊系統,DAO 的異步協作網絡,進而實現 DAO 的自定義決策與無投票治理機制。
*注意:以下示例僅爲 ChatGPT 的實測演示路徑,不代表真實的產品開發路徑,本次演示依據上文的理論與業務,基於 ChatGPT 的模糊設計,具體字段可能不精準
首先,我們需要創建一個 DAO OS 的基本功能,基於 DAO OS 可以創建一個 DAO,這是最基本的功能需求;

要求其生成一段可執行的代碼

目前的我,並不知道 DAO OSbeta 版本具體包含哪些功能,因此可以讓 chatGPT 告訴我。

OK,這下我總算知道了,DAO OS 的基本功能都有哪些,接下來我們引入 DAO 生成飛輪的業務需求,我們接下來新增 DAO OS 的業務系統,用於滿足業務模塊的需求;

此處可以進一步要求,將這套業務模型轉化爲 5 組智能合約模塊,並進行代碼的撰寫;

那麼當前 DAO OS Beta 1.0 都有哪些功能,我需要進一步明確下

大致定義了業務模塊後,我們進一步要求其實現 DAO 的三層治理架構,ChatGPT 給出了不同的回答,其中出現了元規則,公共規則,與自定義規則三層治理的描述,也就是學習了在上文互動中的內容而生成的結果。


在元規則架構中,基於 DAO OS 新增一個網絡協議,用於實現 DAO 與 DAO 之間的互通性

在公共規則的架構中,設計一個可以在任何 DAO 中無縫遷移與使用的任務系統

基於公共規則架構,設計出一個 AI 決策系統;

基於自定義規則架構,設計一個可以自由發起合約的功能,由於我對功能不清晰,我要求 AI 幫我整理下功能。

要求 AI 進行功能的總結匯總

最後,讓 AI 進行一次總結分析,以及商業前景的判斷

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基於思維導圖,將以上的需求進行更加精細化的問答,ChatGPT 將會提供顆粒度更加精細,以及邏輯關聯度更高的輸出內容。本次僅爲預覽式的實測展示,但是效果其實還是挺令人震驚的。至於代碼的可用性,需要在測試環境上進行策劃。DAO OS 這一產品的開發,我也會和技術夥伴一起嘗試真實的可用性。
總而言之,ChatGPT 幾乎是革命性顛覆了互聯網產品的生產方式,基於 ChatGPT 進行產品 MVP 的開發,我認爲是具有可行性的。所有的創業團隊應該儘快擁抱 ChatGPT,構建自己的咒語本。
本次演示測試的咒語本
1,讓我們來創建一個 DAO OS,可以實現創建並運營一個 DAO 的基本功能
2,回答真棒,請將你對 DAO OS 的回答,創建成爲可執行的代碼程序,並將該版本定義爲 DAO OS beta 版本
3,DAO OS Beta 版本具體包含哪些功能點,請用一個二級目錄進行功能描述
4,爲了 DAO OS 能夠支撐業務活動,我們需要引入 DAO 增長飛輪的業務模型,你還記得 DAO 增長飛輪的特點以及業務模型嗎?
5,請將 DAO 增長飛輪的業務模型,新增爲 DAO OS Beta 的業務系統,並將 5 個業務模型根據功能,分別生成該業務系統的 5 組智能合約模塊,並將該版本定義爲 DAO OS beta_1.0
6,請輸出上述 5 組智能合約的代碼,並整合到 DAO OS Beta 版本的代碼中,並將該完善後的代碼定義爲 DAO OS Beta1.0,
7,請完整描述,當前 DAO OS Beta 1.0 版本的具體功能,並用 2 級目錄進行描述
8,請結合上文所敘,完整規劃 DAO 的三層治理架構,並進行功能介紹與場景案例描述
9,請在 DAO OS 的元規則層建立一個網絡協議系統,用於支撐 DAO 與 DAO 之間可以實現底層數據的互通性,包括經濟活動,通訊交流,資產交易,業務合作等,並將網絡協議的代碼展示出來
10,請在 DAO OS 的公共規則中,建立一個任務 OKR 系統,該 OKR 系統可以在任何 DAO 之中實現任務協作的無縫遷移與使用,請將這一功能需求進行 2 級目錄的描述,並將相關代碼撰寫展示出來。
11,在 DAO OS 的公共規則架構中,建立一個 AI 決策系統,該 AI 決策系統用於評估任務系統的分配與調度。請將該功能需求通過 2 級目錄進行描述,並將這一功能需求進行代碼的撰寫,並展示出來。
12,請在 DAO OS 的自定義規則層中,建立一個自定義業務需求的功能,該功能支持 DAO 的任意成員可以發起一個智能合約,提交到 DAO 的協議網絡中,獲得任務協作的機會。由於我對這一需求也不是特別清晰,請幫我整理下相關的功能,包括你的建議,請將結果輸出爲 2 級目錄的描述形式。
13,請將上述 DAO OS 的所有功能,包括 DAO OS Beta1.0 的功能進行總結,並按照 2 級目錄展示出來
14,不夠完整,我需要更加具體的目錄,要有功能點的體現 15,請對 DAO OS 進行優勢分析,並談談 DAO OS 的商業價值與未來前景
通過本文的研究輸出,展示了利用 ChatGPT 從理論到代碼,實現理論分析與創新設計到代碼實現。輸出的過程依舊是存在瑕疵與不精準得問題,但是如果多花一些時間進行體系化的精細化提問,是會獲得更高的可用性。
我們不必擔心 ChatGPT 淘汰掉內容創作者,ChatGPT 反而是深度內容創作者的輔助利器,儘管當前的版本的訓練數據截止 2021 且不聯網,但是非常值得期待的是,當有一天基於 GPT4 的可聯網的付費版本(確保計算性能)的 ChatGPT 正式問世,我相信在專業領域的可用性方面將會上一層臺階,並直接成爲我們日常的生產力系統,哪怕是一個月幾千美金的專業版本,都值得任何一家公司買入。
而對於大部分非前沿領域的創新輸出活動,當前版本的 ChatGPT 已經完全能夠提供可用性很高的內容的,ChatGPT 完全有能力服務於大多數內容創造者。不得不感慨,Web3 與 AIGC 的齊頭並進,我們真的迎來了一個內容創作者的黃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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