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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內資產境外發行RWA指引」:採取嚴格監管態度防範風險,開展業務前需進行嚴格備案

2026-02-07 10:05

BlockBeats 消息,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2026〕1 號文件:《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對以境內資產為基礎,在境外發行 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產品(尤其是類資產支持證券的代幣)採取「嚴格監管」態度,本質上是「境外嚴管」的一部分,目的是防投機炒作、跨境風險和非法金融活動。內容摘要如下:


· 所稱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是指,以境內資產或相關資產權利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利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在境外發行代幣化權益憑證的活動。


· 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應當嚴格遵守跨境投資、外匯管理、網絡和數據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履行前述相關監管部門要求的核准、備案或安全審查等程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 直接禁止的情況包括:國家明確禁止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資產/主體; 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國務院部門認定); 最近 3 年內有貪污、賄賂、侵佔、挪用財產、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刑事犯罪(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正在被立案調查(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結論未出);資產有重大權屬爭議或依法不得轉讓;觸碰境內資產證券化負面清單禁止情形。


· 中國證監會將對境內資產境外發行 RWA 代幣化產品依法依規進行嚴格監管。開展相關業務前,實際控制基示資產的境內主體(以下簡稱境內備案主體)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按要求報送備案報告、境外全套發行資料等有關材料,完整說明境內備案主體資訊、基礎資產資訊、代幣發行方案等情況。不符合規定的,中國證監會不予備案。境內備案主體完成備案後,如發生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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